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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1年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产权界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1年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产权界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1〕1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制定的《2011年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产权界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2011年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产权界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

  为推动西宁市农村经济的发展,探索和完善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势和分配方式,解决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模糊、功能退化、机制不活、监督不力等问题,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确定在城中区南川东路办事处红光村开展市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产权界定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产权界定试点,依法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集体企业资产权属,理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投资主体的产权关系,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产权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重组,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维护农村集体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原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坚持尊重历史、平等协商和有利监管的原则;坚持保障各类投资者和劳动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6月28日-7月7日)

  为了切实做好西宁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产权界定试点工作,决定成立西宁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产权界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范国庆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密森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卫华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局长

  陈昌正 城中区政府区长

  成 员:陈兆超 市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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