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督导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卫字[2008]123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大企业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局机关各科室:
为推动“两好一满意”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的实施方案》(淄卫字[2008]59号)要求,市局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督导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两好一满意”活动局领导联系点安排
二○○八年六月十日
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
督导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市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活动深入开展,保障活动各阶段任务顺利完成、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根据《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的实施方案》,制定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要贯穿于“两好一满意”活动的全过程,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坚持统一要求、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原则,活动的每个阶段,要通过“五个一”督查考核验收,即组织一次干部职工问卷测评、一次督查(暗访)、一次满意度调查、一次阶段验收,一次调度通报会,符合目标要求后,方可转入下一阶段的进程,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地深入进行。以督导检查掌握进展情况,以督导检查发现亮点、总结推广经验和存在问题,以督导检查促进整改落实,以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实效,实现全市卫生系统“服务好、质量好、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
二、督查内容
督导检查工作以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为先导,以医疗机构为重点,同时兼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急救指挥机构、医学教育机构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针对活动各阶段工作重点和不同单位及不同岗位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督促指导,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
(一)卫生行政部门
是否存在忽视群众利益,关心群众疾苦不够,服务态度生硬的现象;是否存在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不畅通、接待不热情、处理不及时不妥当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工作效率低、办事不公、作风不实、拈轻怕重、推诿扯皮的问题;是否存在学习提高不快、团结协作不够的问题;存在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采取什么措施解决,以及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情况。是否对近两年来群众投诉问题、信访问题及曾经发生过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地剖析,查找问题根源,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