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卫生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是卫生安全的重大隐患。各区县卫生局要高度重视,把思想认识切实统一到市政府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整治取得扎扎实实地成效。各区县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明确责任地段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把握政策,分类对待。
要坚持“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疏导为主、取缔为辅”的工作方针,针对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摸底情况,进行仔细梳理,分类对待。对农村家庭加工业、下岗职工经营的无重大社会危害的行业以及卫生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符合卫生法律法规的,要督促、引导其办理卫生许可证,使其合法经营。对社会危害严重,特别是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存在重大卫生安全隐患的无证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和抄告工商部门予以取缔。
(三)沟通协作,形成合力。
无证查处整治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区县卫生局要加强与当地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形成专项整治合力,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整治过程中发现的不属于卫生部门职责的无证无照单位,要及时以公函形式向有关部门抄告。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
要利用各种渠道和形式,大力宣传《
食品卫生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查处取缔无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意识、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注重长效。
各区县要认真总结分析整治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方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要从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心和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上下功夫,全面推进条块结合的网格化监督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努力实现查处无证经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