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市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经营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淄卫字[2008]145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升食品卫生安全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集中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65号)精神,我局制定了《全市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经营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八年六月二十日
全市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经营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我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我局决定自2008年6月20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开展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坚持“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疏导为主,取缔为辅”的方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着力打击无证经营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为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在全市开展查处取缔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化妆品、涉水产品、餐饮、公共场所、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清理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巩固2007年全国产品质量和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达到持证合法经营、监督跟进管理、对无证行为查处率100%的工作目标。
三、整治重点
以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化妆品、涉水产品、餐饮、公共场所、医疗机构为重点整治对象;以主要商业街道、社区、城郊结合部、公路沿边、校园周边、市场周围和农村地区等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整治力度,注重整治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