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实施全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四个一”工程的通知
(淄卫字[2008]147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大企业卫生处,市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职业病防治法》,探索建立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的长效机制,提高用人单位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及时、全面、有效地监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四个一”工程的通知》(鲁卫法监发[2008]7 号)和我局《2008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要求,现就实施全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四个一”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个一”工程内容
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给企业送一部《
职业病防治法》手册;对劳动者开展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指导企业建立一套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系统;与企业签订一份落实《
职业病防治法》责任书。
二、“四个一”工程实施办法
(一)全面发动,选好试点。
各区县卫生局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对“四个一”工程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照“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开展较好、领导重视、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较好、卫生监督力量相对较强”的标准进行自查自荐,并于6月底前报市卫生局法监科。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原则,我局将推选1-2个的区县作为试点。
(二)集中力量,严密组织。
各区县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深入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系统的指导,把职业卫生管理系统的内容、档案的填写作为培训用人单位负责人和管理者的重要内容之一,让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和管理者明确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如何具体地贯彻落实《
职业病防治法》。
(三)及时总结,完善推广。
11月10日前,各区县将开展“四个一”工程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工作开展的情况,包括开展工作的用人单位数和需要改进的问题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职业卫生监督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汇总全市情况后,报我局法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