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淄卫办字[2008]50号)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和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汛期和奥运会期间不发生各类安全和火灾事故,促进卫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市卫生局拟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百日安全督查和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2、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教学楼、食堂餐厅、图书馆和集体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3、安全生产、消防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4、消防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安装、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自动报警和防排烟系统运行及灭火器配置情况。
5、大型医疗设备、电器、电路安装使用和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情况。
6、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治的检查、登记和防范措施及专项整治动员、宣传和培训情况。
7、汛期排洪设施、防雷设施等汛期安全防范情况。
二、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掌握今年以来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和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隐患情况、整改情况,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采取那些防范和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重点隐患是否做到“五个落实”。
三、督查人员组成
参加督查的人员由市卫生局从市中心医院、市第三医院、淄博科技职业学院、市疾控中心抽调分管安全生产的专业人员组成督查组。督查人员须于6月24日早8点15分前到市卫生局办公楼集合。
四、督查时间安排
6月24日上午 市职业病医院 市第一医院
6月24日下午 市中心血站 市中医院
6月25日上午 山东侨联医院 淄博科技职业学院
6月25日下午 市第三医院 市第八医院
6月26日上午 市机关医院 市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