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奥运会期间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淄卫字[2008]151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为做好我市奥运会期间医疗保健工作,现将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奥运会期间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确定定点救治医院,成立市奥运医疗保障专家组。根据我市医疗机构工作情况,拟确定市中心医院、市第一医院为奥运期间医疗服务定点医院,承担奥运会期间来我市观光旅游的世界各国运动员、教练员、政府官员、奥运火炬手及普通游客的医疗服务工作。淄博市奥运医疗保障专家组成员由市中心医院、市第一医院、淄矿集团中心医院推荐,由市卫生局统一调遣,负责对各定点医院在奥运期间收治患者特别是危重患者进行医疗救治工作指导,对重症病例进行会诊等工作。
二、加强专业培训,提高急救水平。全市各急救站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模拟演练,争取在较短时间内有效提高急救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从人员、设施、制度等各方面做好应对奥运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一切准备。奥运会之前,市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中心要对各急救站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急救车辆、通讯设施、医疗器械、药品等方面进行一次彻底检查。
三、做好血液储备,保证应急供血。市中心血站要按照《山东省2008年奥运会期间急救用血应急预案》要求,做好血源宣传发动,加强血液采集与储备,必要时启动《淄博市血液保障应急预案》。
四、加强督查,确保医疗安全。各区县、各单位在奥运会前要对本辖区医疗机构、本单位的医疗服务、麻醉、精神及含兴奋剂药品管理、医疗安全、值班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奥运会期间正常的诊疗秩序和急救医疗保障。
各区县、各单位务于7月8日8:00前将督查和整改情况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市卫生局医政科。市中心医院、市第一医院、淄矿集团中心医院同时填写上报《淄博市奥运医疗保障专家组成员》(附后)。
联系电话/传真:2770733,电子邮箱:zbyzxx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