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汛期救灾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淄卫字[2008]157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大企业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为全面做好2008年汛期救灾防病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按照省卫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对今年汛期救灾防病工作提出以下要求,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单位要在各区县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救灾防病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汛期救灾防病各项准备工作,把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将救灾防病工作作为当前卫生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抓好抓实。
二、完善预案,健全队伍。各区县、各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等有关应急预案,按照全市卫生应急工作重点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或完善科学、实用、具有可操作性的救灾防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规范、有序、高效地做好灾后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病工作。各区县、各单位要按照“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建立健全救灾防病卫生应急队伍,改善队伍的交通、通讯设施配备、现场处置医药器械以及个人防护用品装备。加强对救灾防病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技术培训,组织实施救灾防病应急预案演练,努力提高队伍的实战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监测,及时预警。按照《全国救灾防病预案》和《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加强灾区疫情的监测和预警工作,灾害发生后,迅速恢复、重建疫病监测与报告系统,及时了解灾情、伤情、疫情和病情等信息以及救灾防病工作的进展情况。各区县在做好救灾防病信息网络直报的同时,要在灾情发生的次日,上报《灾情、救灾防病情况统计表》(附后),以后每周一汇总上报,至灾情平稳1个月后停止上报。对发生严重疫情的区县实施疫情日报告制度。及时分析疫情趋势,及时预警,必要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努力使灾害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
四、保障到位,综合防控。各区县卫生局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并完善救灾防病应急物资储备、调拨机制和卫生应急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救灾防病物资满足工作需要。要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指导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自救互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努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请各区县、各单位将救灾防病应急预案、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机动队信息表(附后)于7月14日前报市卫生局法监科。联系人:卢立云;联系电话:2770115;传真:2770526;电子邮箱:zbwsyj@126.com。
附件:1.区县灾情、救灾防病情况统计表
2.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信息表
3.救灾防病应急机动队信息表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
附件1
区县灾情、救灾防病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一、受灾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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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乡镇(个数)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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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人数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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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人数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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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数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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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金额(万元)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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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部门受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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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塌房屋
| 数量
| 间
|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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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合金额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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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危房
| 数量
| 间
|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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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合金额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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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药物器械
| 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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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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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合金额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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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大型设备
| X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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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核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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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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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合金额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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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救灾防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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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医疗、防疫队
| 支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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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消杀灭药械
| 药品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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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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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治伤病人数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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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面积
|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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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材料
|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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