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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填报市、区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情况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填报市、区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情况的通知
(淄卫办字[2008]54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市管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控制医药费用及自费项目比例,现对2008年1-6月份住院补偿情况进行调查,并对调查结果予以公示。请各区县新农合办公室认真填写表格,于7月22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市卫生局基妇科。

  传真:2776217

  电子信箱:zbxnh@163.com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表一:
  2008年1-6月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及补偿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数据起始日期:2008.1.1-2008.6.30

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名称一般住院病人住院补偿情况(万元)定额补偿情况(万元)
住院人次住院总费用住院总费用中可纳入报销补偿费用实际补偿金额住院人次住院总费用住院总费用中可纳入报销补偿费用实际补偿费用
淄博市中心医院        
淄博市第一医院        
淄博市中医院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山东侨联医院        
淄博市第四医院        
淄博市第五医院        
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        
淄博市第七医院        
淄博市第八医院        
淄博矿业集团中心医院        
齐鲁石化中心医院        
山东铝业公司医院        
淄博化建医院        
148医院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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