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转变工作作风,建设效能淄博工作情况。是否按照“认真专业务实”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事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是否做到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建立公示、承诺等制度;是否讲求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
(三)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情况。是否依法履行职能,公正、文明执法;是否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主动、及时、认真地加以解决;是否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办班、乱发证、乱评比、有法不依、执法随意等问题;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
(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组织整改情况。是否对群众举报的投诉认真受理、查处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正确对待并积极整改。
(五)预防违法违纪案件和治理商业贿赂等惩防并举工作开展情况。是否经常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等。
(六)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情况。包括“一把手”上线、首问负责等制度的坚持情况,以及组织追踪报道、解决问题、反馈问题、履行承诺、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
(七)对本系统社会团体、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情况。政府部门与所监管单位是否存在“明脱暗不脱”、利益分成的问题;社团及中介机构是否存在乱收费、强制入会、强行服务收费等问题;是否存在利用行业协会进行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
(八)解决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情况。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是否存在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行业“霸王条款”、欺诈消费者、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有关部门和行业治理滥发广告、强制服务乱收费等问题是否得到根本好转。
四、评议、计分方法
本次评议由市纠风办统一组织,市、区县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条块结合进行综合评议,总分为100分。综合评议包括四项内容:一是领导评议占20分(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五大班子领导成员);二是各区县(高新区)纠风办自行组织评议占10分;三是市纠风办年终考核评议占10分;四是社会问卷评议占60分。全市共发放社会问卷调查表5300份。其中,市纠风办负责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市属企业代表等发放问卷调查表1000份。市纠风办到各区县(高新区),由区县纠风办协助向基层代表、企业代表和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发放问卷测评表4300份(每区县500份、高新区300份)。社会问卷评议中企业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50%,乡镇、办事处领导干部比例不低于10%。市纠风办采取相对集中组织发放、现场填票、当场密封问卷调查表的方式进行,评议现场邀请有关人员现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