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淄博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开展团情普查调研的通知
(淄卫青字[2008]7号)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按照团市委的工作安排,近期将对市直卫生系统团情进行普查,结合《淄博市团情普查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团的十六大、省第十二次团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团代会精神为指导,对市直卫生系统团
组织、团干部、团员队伍及青年分布状况进行一次全面集中的调查,摸清底数,查找漏洞,总结规律,发现典型,为全面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普查时间
团情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8年6月30日,普查的时间期限为2008年7月25日至8月1日。
三、普查范围及对象
1、普查范围: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2、普查对象: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所有团员、各级团组织、各级团的专兼职干部;同时了解14-35周岁青年的有关情况。
四、普查内容
(一)基础数据表格
1、山东省团情普查表(基层团支部填写):由各单位的团支部填写。
2、山东省团情普查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填写):由各单位汇总填写。
3、山东省团情普查表(市属学校填写):由淄博卫校填写。
4、基层团干部信息采集表:由各单位填写。
(二)有关调研
在完成基础数据统计的基础上,要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进行个案访谈等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调研。召开由不同层面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参加的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并回收有效调查问卷不少于10份,安排个案访谈并形成访谈记录,撰写有力度、有数据、有分析、有思考、有观点、有对策的调研报告,并附个案材料。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团的主要负责同志靠上亲自抓。要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加强调度。要严肃纪律,坚决杜绝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要做到调查网络全覆盖,数据要真实可靠。各单位在限期调查摸底的情况下,于8月3日前将各类调查表、调查问卷、团干部信息采集表、调研报告、个案材料及访谈记录报送局团委,电子邮件一并报送。各单位在普查期间要注意图片、影像、原始记录等资料的留存,整理后一并报送。
附件:1、山东省团情普查表
2、个案访谈纪录
3、团员青年调查问卷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内部使用
山东省团情普查统计表(A)
填 报 单 位
(盖章)
负 责 人
(签名)
填 表 人
(签名)
报 送 时 间
联 系 电 话
共青团山东省委制
2008年6月
填表说明
一、本表统计本地区团的各级组织、团干部、团员队伍及广大青年的基本状况。
二、本表所涉及的各种数据统计时间由2007年6月30日起始,至2008年6月30日截止。
三、团的组织属于双重领导的,应由为主的领导单位即有组织隶属关系的领导单位负责统计。
四、本表共分为2类(A、F)8种普查表和市县级团委班子基本信息采集表。市县级团委班子基本信息采集表由团市委统计填写。普查表由团市委分发至各填写单位(其中F类发至县、市、区团委),各类表格须由相关团组织真实、准确填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及时报上一级团组织,由团市委统一汇总后于本年8月25日前将表 A-1、表F-1、表F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调查问卷和基本信息采集表报团省委组织部。
五、表格有关填写说明:
(一)横向:
1、14周岁至28周岁青年数:指到本年6月30日年满14周岁至28周岁的所有青年数,包括此年龄段内的团员数和党员数。
2、团员情况:团员的统计以团员的正式组织关系为依据。团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一个团组织,就由哪一个团组织进行统计。出国工作和学习的团员,由原单位统计。
3、团员团籍注册数:截止本年6月30日,已注册团籍的团员数量。
4、团员入党数:指本年内团员中新被吸收入党的预备党员数。
5、推优数:指本年度内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作为发展对象的团员数。
6、保留团籍的党员数:指28周岁以下从团员中入党的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和是党员的团干部。
7、年均发展新团员数:由发展单位的团组织统计年平均发展的团员数。
8、青年流动情况:指自发和有组织地离开原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单位或地方务工经商及从事其他正当职业的团员。流出数和流入数分别由团员流出单位和流入单位的团组织统计。
9、团员流出数:包括各单位正式转出的团员数量和流动团员流出数。
10、团员流入数:包括各单位正式转入的团员数量和流动团员流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