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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上报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信息宣传员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上报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信息宣传员的通知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宣传工作,各单位需上报一名专人负责宣传信息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信息上报工作,上报信息的主要内容:一是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动态;二是本单位开展活动的举措和做法;三是活动开展在促进业务方面取得的经验和成效以及其他与活动有关的信息;

  二、各单位有重大信息及时报送,原则上每周上报信息不得少于2篇(信息报送包括文字版和电子版,其中文字版文件需报5份,电子版邮件需注明单位名称和文件标题);

  三、按时查收市卫生局下发的文字版及电子版的各类通知,并及时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汇报;

  四、各单位信息员在活动开展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请各单位8月27日下午5:00前将信息宣传员联系表上报。

  联系电话:2772578

  邮  箱:swsjjxjfsxdtl@163.com

  2008年8月27日

  附:信息宣传员联系表

单位

姓名

科室

办公室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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