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聊城市东昌府区非法行医诊所查处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聊城市东昌府区非法行医诊所查处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淄卫办字[2008]64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大企业卫生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聊城市东昌府区非法行医诊所查处情况的通报》(鲁卫法监字[2008]12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望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医疗市场监管工作。经过近三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严格日常监管,全市医疗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但非法行医现象还没有彻底根除。各区县卫生局要认真传达学习省卫生厅《关于聊城市东昌府区非法行医诊所查处情况的通报》,全面分析形势,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举一反三,查找不足,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认真专业务实的作风,加强对医疗市场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区县卫生局要认真查找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此为契机,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集中时间和力量在辖区内开展一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特别要对辖区内所有诊所、卫生室等小型医疗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查处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以及擅自变更执业地点、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超范围执业和虚假医疗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新闻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及时通报、报道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的强大合力和震慑力。

  三、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加强日常监管,量化细化监管行为,明确监管责任;要重视群众举报,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要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标准,严把许可准入关口,规范审批行为;要建立审批与监督的衔接机制,防止监管工作出现脱节。对在医疗机构准入审批工作中违法违规的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要加强法律培训,提高执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要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有力、有效、持续开展。

  四、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目前,周村区、桓台县区县级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任务尚未全面完成,部分区县乡镇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尚未启动,全市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任务紧迫而又繁重。有关区县卫生局要积极争取政策,加快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步伐,尽快完成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任务。已经完成区县级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区县,要根据市政府《2008年为民办10件实事》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监督网络建设,解决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要加强卫生监督员队伍能力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业务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切实提高卫生监督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监管能力。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