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培训成果明显提高。通过教育培训,财政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推动财政改革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本领明显增强,科学文化素质、财政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得到新的提高,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学风进一步弘扬。
(三)总体要求
--服务大局,紧扣需求,着力强化针对性。坚持以干部需求为导向,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针对工作岗位要求和财政干部全面发展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为科学发展服务、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为干部健康成长服务。
--突出能力,确保质量,着力增强实效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注重能力建设、学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培训质量评估,提高培训效益,努力实现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
--突出重点,均衡发展,着力提高统筹性。着力解决重复培训和多年不训的问题,大力加强县乡基层财政干部培训力度,统筹推进培训工作,促进不同类别、不同层级财政干部培训全面均衡发展,保障财政干部接受培训的权利。
--依法培训,改革创新,着力增进科学性。依法履行培训管理职责,按计划开展培训工作,保证培训任务完成;遵循培训工作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推进培训理念创新、管理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实现培训工作科学发展。
四、“十二五”时期全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围绕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切实抓好思想政治理论培训。坚持把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财政干部,作为长期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重点加强科学发展观培训、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培训,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国情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引导财政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提升精神境界。抓住建党90周年、召开党的十八大等重要契机,深入学习党的辉煌成就和经验,加强党性教育,使广大财政干部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增强为党分忧、为国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围绕加强财政干部执政能力建设,切实抓好岗位培训。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围绕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完善财政体制机制、整合政府财力资源、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等财政热点和难点问题,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财政干部岗位培训,优化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继续实施财政干部岗位资格管理制度,将新进入财政部门从事财政业务工作的干部和所有乡镇财政干部纳入岗位资格管理制度范围,其中,新进入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的业务干部一般应在一年内取得岗位资格证书;乡镇财政干部应在2015年底前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凡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岗位资格证书的干部,不得继续在财政业务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