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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源核心区防护防灾系统(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源核心区防护防灾系统(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成发改审批〔2011〕670号)


成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你办《关于审批大源核心区防护防灾系统(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成防办〔2011〕47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受理号:5101002011062300030)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办实施大源核心区防护防灾系统(一期工程)项目立项,并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成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2904平方米。其中:
  (一)防空专业队工程两处:共22904平方米,包括:专业队人员掩蔽、装备和车辆掩蔽部4844平方米,战备物资库15237平方米,地面出入口及管理用房约2823平方米。
  (二)疏散环支道工程:约40000平方米。
  三、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高新区大源组团规划红线范围内,按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7836万元。资金来源由项目业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筹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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