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第一次督导的通知
(淄卫办字[2008]70号)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党总支:
为推动市直卫生系统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提高活动效果,经局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9月2日起对各单位大讨论活动第一阶段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08年9月2日至9月4日。
二、督导范围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督导内容
1、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建立情况;
2、宣传发动情况;
3、活动方案制定情况;
4、领导联系点确立情况;
5、学习计划安排及落实情况;
6、读书笔记、学习心得、学习交流等情况;
7、确定学习赶超目标情况;
8、意见箱、公开邮箱、公开电话设立情况;
9、信息报送情况。
四、督导方式
1、听取被督导单位的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