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2007年中央补助淄博市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淄卫办字[2008]75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全面了解各区县中央补助山东省淄博市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督导检查各区县是否严格按照《2007年中央补助淄博市结核病防治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管理使用经费,拟定于2008年9月下旬对各区县2007年中央补助淄博市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法
主要以《2007年中央补助淄博市结核病防治项目管理实施方案》为依据,对照《中央补助山东省结核病防治项目考核评价体系》,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的方法,重点对各区县专项经费到位情况,使用情况,管理凭证等进行全面检查。
二、工作要求
各区县一定要重视本次检查考核工作,积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检查结束后,市卫生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检查时间安排
时间
| 上午
|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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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
| 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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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
| 博山
| 淄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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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
| 高青
| 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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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
| 桓台
|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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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
| 临淄
| 张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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