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表
(适用于经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四部门联合的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
企业(单位)法人代码:
法人性质:
企业(单位)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单位)注册地址: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填报人(签章):
填报人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mail:
网址(http://):
企业(单位)负责人签发:
企业(单位)盖章:
封面指标说明
企业(单位)法人代码: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企业事业和社会团体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89),由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给每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法人性质:1.企业法人 2.事业法人 3.社团法人 4.民办非企业法人 5.非独立法人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要求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企业(单位)的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即应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表1 企业概况
上级主管单位
| 行业类别
| 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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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科院科研院所
12.其他部委科研院所(包括国防科工委所属院所)
13.地方科研院所 50.开发区直属
20.大专院校 60.军队系统
30.企业 70.无主管
40.政府职能部门 80.其他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进行划分
行业类别
行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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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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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 企业进区
| 进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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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填写(见指标解释)
| 是否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已进区 2.未进区
| 已进区企业被批准入区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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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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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织机构
| 企业认定
| 认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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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集团总公司的管理机构
2.企业集团总公司的核心企业
3.企业集团总公司的紧密层企业
4.企业集团总公司的其它成员企业
5.非企业集团总公司的企业
附:企业集团总公司的名称
| 是否为经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1.是 2.否
证书编号
| 企业被认定(复审)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时间
1.认定 2.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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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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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关系
| 上市情况(上市企业填)
| 控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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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毕业企业
1.是 2.否
| 1.深交所 2.上交所
3.新加坡 4.香港
5.纳斯达克 6.纽约交易所
7.日本 8.英国
9.其它 10.创业版
上市企业代码
| 1.国有控股
2.集体控股
3.私人控股
4.港澳台控股
5.外商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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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属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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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主营产品(服务)进行填报(只限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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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说明
上级主管单位:指机构的行政直接主管单位,如果本机构为双重领导,请填写最主要一方。
行业类别:主要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填写。多种经济活动并存时,请填写最主要的一类。
注册时间:指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
注意: (1)正在筹建的企业不填;
(2)1949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填写最早开工年份;
(3)合并或兼并的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的最早开业时间填写;
(4)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5)与外方(含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合资企业新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企业应根据国家统计局与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按本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代码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110 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托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120 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130 股份合作企业: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140 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称为联营企业。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