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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1]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做好我市新时期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制观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一、学习计划: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年初制定领导干部学法具体计划安排,及时发放有关学习资料。
  二、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学法主要学习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以及上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等有关政策措施。
  三、学习人员:各级领导干部及各县区、各部门班子组成人员。
  四、学习形式:主要采取领导班子中心组、政府常务会、办公会集中组织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以个人自学为主,适时组织学习辅导、专题讨论、案例分析、举办法制报告和讲座等方式。集中学习要有记录,个人要建立学习笔记,并结合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学习论文和调研报告,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
  五、组织领导:领导干部学法由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负责,由办公厅(室)及法制机构具体安排。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落实,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各级各部门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推进依法行政,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作为确保“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的重大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动,抓好落实。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为实现我市“转型发展、绿色崛起”战略和“三名一强”目标和再造一个新大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良好法治环境。
  附:领导干部学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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