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保护知识产权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八)广西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开展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各部门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承担的职责、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果;
(十)广西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创造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就。
三、时间安排
“宣传周”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08年2月1日-4月19日)。进行“宣传周”活动的各项组织筹备和前期宣传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8年4月20日-26日)。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三)总结阶段(2008年4月27日-30日)。报送“宣传周”活动总结,并做好后续宣传工作。
四、组织协调
“宣传周”活动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整规办负责组织协调,组委会工作协调组设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各市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尽快开展各项工作。
五、活动项目
(一)2008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在自治区科技厅二楼视讯会议室举行新闻通气会,公布宣传周期间全区主要活动安排,并请媒体作宣传活动预告。新闻通气会由自治区整规办主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署“宣传周”活动宣传方案,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公布主要活动安排,区直各成员单位分别向媒体介绍本部门在“宣传周”活动的情况(自治区整规办、知识产权局、党委宣传部牵头)。
(二)南宁“4?26”宣传日活动(自治区整规办、知识产权局牵头)
1.时间:2008年4月20日(星期日)。
2.地点:南宁市朝阳广场。
3.主办单位:自治区整规办、宣传部、知识产权局及南宁市人民政府等(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整规办牵头)。
协办单位:南宁市整规办、知识产权局等。
4.内容及形式:
(1)赠送知识产权知识读本及青少年知识产权读物等(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牵头)。
(2)现场销毁一批盗版侵权物品(自治区版权局牵头)。
(3)设置“12312”举报投诉宣传、咨询服务台,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和提供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程序、举报投诉条件、内容、途径和方式(广西保知中心牵头)。
(4)知识产权相关职能部门和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等在现场设置咨询服务台,为广大群众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场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