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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科技局关于印发《邯郸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邯郸市科技局关于印发《邯郸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市)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实施《邯郸市委、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整合技术创新资源,聚集创新合力,形成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产业技术集成创新,市科技局依据《关于推进河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了《邯郸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邯郸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与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河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我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产业技术升级,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创新联盟)是指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第三条 创新联盟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攻关,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分工与合理衔接,实行知识产权共享;实施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联合培养和引进人才,加强人员的交流互动,为产业持续创新提供人才支撑。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四条 创新联盟认定须具备的条件:

  1、由我市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企业处于行业骨干地位,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其他组织机构和市外的相应机构也可成为创新联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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