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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适应。
  ——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并重,大力规范和整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不断建立健全监管体制机制。
  ——创新思路,注重实效。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思路,立足超前防范,加强事前检测和安全风险预警,预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充分利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领域、各环节的资源,建立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
  ——推进诚信,引导自律。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引导企业自律规范经营。
  三、“十二五”期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初步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构建统筹城乡的食品药品安全新体制,建立新的科学有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配备进一步加强,系统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机制进一步完善;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人才队伍基本形成;基本建成与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和统筹城乡发展的直辖市相适应的食品药品技术监督体系;基本建成“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区”、“统筹城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试点区”,食品药品消费基本放心,基本杜绝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市食品药品安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具体目标。
  1.到2015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率达到100%,处置率达到100%。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管理,城市地区符合量化分级条件的餐饮网点实现 100%的量化分级管理,农村地区符合量化分级条件的餐饮网点实现85%的量化分级管理。餐饮服务食品检测和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建立,区县(自治县)覆盖率达到80%。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轮训率达到 100%,餐饮企业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达到95%。90%的乡镇(街道)建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重要接待和重大餐饮活动无事故发生。
  2.到2015年,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药品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5%。基本药物品种抽验覆盖面达到100%。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覆盖面达到95%。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电子监管入网率达到100%。市场常规医疗器械产品检测能力达到95%。
  3.到2015年,全市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市级保健食品标准项目检验检测能力达到90%。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性抽验品种覆盖面达到100%。区县(自治县)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成率达到80%。
  4.到2015年,全市化妆品卫生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市级化妆品标准项目检验检测能力达到90%。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性抽验品种覆盖面达到100%。区县(自治县)化妆品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成率达到80%。区县(自治县)化妆品快速检验检测能力达到100%。
  四、“十二五”期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1.完善统筹城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制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合作协议》的实施方案,实现政策落地、责任落实;完善监管体制,深化“委托执法”,实现经费保障、人员编制、执法装备、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新突破;将监管触角不断向乡村、社区延伸,构建城乡一体、责任明晰、运转高效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基层监督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街道)设置2—3名监督员;大力提升餐饮从业人员素质,从源头上治理危害餐饮食品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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