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市级医疗卫生资源调整重组。编制《重庆市主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和《重庆市市级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调整方案》,科学合理布局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康复医院以及儿童、肿瘤、心血管、精神病专科医院等各类医疗机构,优化市级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打造一批具有国家级水准或国际先进水平的高档次、现代化和信息化的大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
2.优先发展区县(自治县)级医院。扎实推进区县(自治县)级医院评审评价工作,促进23所区县(自治县)三甲创建医院的改造升级。2011年,80%的区县(自治县)三甲创建医院要开工建设,力争2—3所成功创建三甲医院。每个区县(自治县)至少有一所区县(自治县)级医院达到二甲标准。加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江津区、永川区和合川区等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建设。认真执行“双向转诊”制度,按照分级医疗的原则合理分流区县(自治县)的就诊病人。加强区县(自治县)级医院骨干人才培养,鼓励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到区县(自治县)级医院就业,鼓励区县(自治县)级医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形式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在试点医院所在区县(自治县)开展执业医师多地点执业试点,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鼓励公立医院执业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3.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深化市级医院对口支援区县(自治县)级医院工作。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继续开展区县(自治县)级医院骨干医师或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到对口的三级医院进修学习。采取合作、托管、选派院长、团队支援等方式,加强市级医院对区县 (自治县)级医院的支援和指导。在市级试点医院探索城市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格局。在有条件的大型公立医院探索集团化管理模式。加强区县(自治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支持,探索推进区县(自治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纵向技术合作,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4.强化人才培养和学科支撑。深入开展万名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加强区县(自治县)级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完善培训模式和政策措施,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临床技能的学科带头人。
(四)推行惠民便民措施,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1.改善医疗服务,创建优质医院。在三级医院推行预约诊疗、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等便民惠民措施,改善医疗服务。在试点医院积极推行预约门诊、先诊疗后结算、志愿者医院服务、便民门诊、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开设优质服务示范窗口等措施。积极参加卫生部百家优质医院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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