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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有关材料的通知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各环保分局:

  我局于2010年7月专门组织了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以下简称《规划编制指南》)技术培训,并开展全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工作。现为做好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已确定“十二五”期间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指标。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划编制指南》及大纲要求认真分析,使用本地已发布的 2010年及“十二五”预计的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科学测算本地2011年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新增量,根据各地实际和管理需要,科学谋划、合理安排2011年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保证2011年减排计划和“十二五”总量控制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达性,并建立完善的“十二五”减排项目库和减排档案。

  二、请各县(市)、区按照上述要求及《规划编制指南》中第四、六项(“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新增量测算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和减排量测算)的格式要求,将本地2011年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测计算书、补充完善的减排项目形成文字材料及《规划编制指南》后附表,务于3月14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式三份)报送市环保局总量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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