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2008年妇幼卫生年报和三项监测进行市级质量控制的通知
(淄卫办字[2008]93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市管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年报和三项监测工作质量,经研究,定于2008年10月28日-29日对全市妇幼卫生工作年报和三项监测工作进行市级质量控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质控内容与方法:按照《淄博市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方案》(见附件)进行。
二、成立质控组:
组 长:彭光坤 市卫生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曹修亮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王爱凤 市卫生局基妇科科长
成 员:从玉英 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
解秀禄 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副主任
王荫红 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副主任
王茜云 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
三、质控范围及时间安排:本次质控在区县级质控的基础上,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在全市范围内抽取2个区县和3所市属、市管医院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 质控区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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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
| 沂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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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
| 上午
| 张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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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淄博市中心医院
淄博市第四医院
山东铝业公司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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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检查方法:
本着查严、查实、查细、促进工作的原则,采取查资料、现场检查等方法进行。各区县妇幼保健院、区县级综合医院必查,每区县随机抽取一个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和一个不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进行现场检查,每个乡镇随机抽取1个村进行现场检查。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市属、市管医院为必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