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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追授李红英同志“全省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决定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追授李红英同志“全省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决定
(冀财人教〔2010〕44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红英,女,1982年6月出生, 2001年9月参加工作,200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任大城县财政局国库科副科长、局机关妇委会副主任。2010年6月因患结肠癌医治无效去世,终年28岁。

  李红英同志参加财政工作以来,始终以热爱之心矢志财政事业,以奉献之情对待财政工作,她忠于职守、踏实肯干,九年如一日任劳任怨,加班加点,认真做好公教人员工资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工作,求质量重效率,从没出现过差错,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县工资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她勤奋刻苦、肯于钻研,是局机关“政策问不倒、信息一口清”的年轻业务骨干,工作之余,挤时间坚持学习,先后取得了本科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成为局机关最年轻的会计师;她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急部门所急、想群众所想,耐心细致、热忱服务,认真落实各项工资政策,积极办理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项工作,赢得了部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她乐观向上,坚韧不拔,在与病魔斗争中,完成了多项重点难点工作。李红英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树立了新时期河北财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李红英同志是新时期财政系统涌现出来的优秀干部代表,是财政干部服务部门、服务群众的生动典型。李红英同志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财政干部在新的历史时期,牢记党的宗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尽职尽责、鞠躬尽瘁的理想追求,充分展现了财政干部心系群众、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和拼搏进取、为民理财的职业操守。为激励全省财政干部坚定信念、振奋精神,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身财政改革与发展实践,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追授李红英同志“全省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全省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李红英同志先进事迹,学习她忠于人民、甘为公仆的坚定信念,学习她坚持学习、勤于钻研的进取精神,学习她心系群众、热忱服务的宗旨意识,学习她忠于职守、敬业奉献的高尚品质,学习她乐观向上、坚韧不拔的坚强意志。坚持以李红英同志为榜样,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创先争优,出色的完成“十二五”各项工作任务,努力为推进全省财政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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