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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2006年度第二期高级会计师培训班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2006年度第二期高级会计师培训班的通知
(冀财会[2006]34号)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的实施意见》(冀财会[2005]107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举办2006年度第二期高级会计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要求

  各市和省直1995-2005年通过评审、年龄在50岁以内,未参加第一期培训的高级会计师,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的实施意见》(冀财会[2005]107号)的规定,都必须参加本期培训,无故未能完成今年培训计划的,省厅将通报批评单位与本人。

  二、培训班时间、地点

  行政事业培训班:8月17日报到,18至21日培训,22日结束;

  公司企业培训班:8月22日报到,23至26日培训,27日结束;

  培训地点:黄骅市财政干部培训中心(金都花园酒店),沧州黄骅市307国道与205国道交口西行500米,联系电话:可直接联系营销部0317-5316531,负责人:于颢,0317-5999869。

  三、参加人员

  1、行政事业培训班:各市和省直1995-2005年通过评审、年龄在50岁以内,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高级会计师;

  2、公司企业培训班:各市和省直1995-2005年通过评审、年龄在50岁以内,在公司、企业工作的高级会计师;

  3、各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一名领队。

  四、培训内容

  1、公司企业培训班:财务管理人员执行力、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纳税筹划,会计诚信建设,全面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相关问题研讨;

  2、行政事业培训班:财务管理人员执行力、会计诚信建设,政府预算分类改革,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动态,预算会计改革和政府会计建设,内部控制制度相关问题研讨。

  五、培训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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