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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

  地址:南宁市民主路49号(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大楼4楼,自治区民政厅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宁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科:联系人:陆雪莹,联系方式:5505929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附件:
社会工作者网上信息登记操作步骤

  一、基本信息验证
  (一)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内输入:http:/www.sgdj.net,打开系统首页。
  (二)点击“社工登记”,进入第一步“社会工作者基本信息验证”。请填写真实姓名、管理号及验证码,管理号为登记对象取得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上的17位管理号。若证书丢失,请与自治区民政厅社会工作处联系。
  (三)点击“验证”,系统显示登记对象所获职业证书的年份、级别及分数,点击“登记”,则验证成功。
  二、社会工作者自主登记
  (一)点击“首页”,进入“社会工作者登陆信息入口”,或重新在地址栏内输入:http:/www.sgdj.net,进入系统首页的“社会工作者登陆信息入口”,输入姓名及密码,初始密码为登记对象取得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17位管理号的末六位。登陆成功后,请点击“密码修改”一栏修改初始密码。
  (二)登陆后,进入“社会工作者自主登记”页面,个人基本信息由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照片、所在城市、政治面貌、专业、职称、工作领域、职务、毕业院校、最高学历、毕业时间、工作单位、单位类别、婚姻状态和是否从事社会工作17部分组成。其中“所在城市”为登记对象行使服务工作的地区。
  (三)联系方式由联系地址、邮编、电话、手机和邮箱5部分组成,其中联系地址、手机和邮箱为必填内容(信息登记后,如联系方式有变动,请务必及时及时告知自治区民政厅社工处)。
  (四)其他信息由社会工作者专长和备注组成。
  (五)添加的社会工作经历为登记对象的社会工作经历。系统中,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不允许填“至今”,必须按照“ⅹ年ⅹ月”格式操作填写,可填写登记时点。
  (六)“所在城市”一栏,通过下拉列表,选择所在城市。在社会工作者信息注册成功后,登记对象的信息会自动转到此区(县)管理员下,由管理员进行审核。目前,由于系统尚在试用阶段,各省的社会工作者信息统一由省级管理员进行审核。登记对象可于2011年7月31日后登陆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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