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国知发办字[2010]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2010年度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做好专利申请资助工作,请各单位将负责专利资助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12月31日前报我局专利代办处。
联 系 人: 白林江 李丽萍
联系电话:0311-85692805 85692813
传 真:0311-85692813
邮 箱:ZLDBC@126.com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2011年度专利申请资助办法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和非职务发明人将创新成果申请专利,提升我省专利申请质量,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8〕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资助办法。
第一条 资助对象
本省辖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有经常居所的个人。
第二条 资助类别
在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和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已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PCT专利申请、取得相关国家受理文件和交费凭证的“巴黎公约”的发明专利申请;已取得国际专利组织或相关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
第三条 资助额度
1、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600元.
2、发明专利授权每件资助1500元。
3、PCT专利申请每件资助6000元。
4、外国发明专利授权每件资助20000元。
5、为积极贯彻落实国知发办字[2010]98号文件《
关于大力开展专利电子申请推广工作的通知》精神,促进我省专利电子申请的普及。凡是通过电子申请的发明专利申请,每件在原资助基数的基础上增加50元。
第四条 资助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