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完善支持蔬菜出口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简化出口蔬菜的检验程序,采取“绿色”通道、快速验放等措施,为蔬菜出口提供方便。通过采取蔬菜出口运输费用补贴、减免农产品检测费用等方式,切实降低蔬菜出口成本。切实做好蔬菜出口退税服务等工作,缩短退税时间,提高通关效率。
(四)做好信息服务和对外营销促销工作。充分利用商务、海关、农业等部门信息网络系统,做好国内外蔬菜产品市场信息的整合和发布工作,提供国内外蔬菜产品市场供求和价格等动态信息,发布省内外蔬菜外供情况和信息以及统计分析数据等,为蔬菜出口企业和菜农提供贸易信息服务。建立蔬菜出口电子商务平台,提高蔬菜网上交易能力。加强对我省特色蔬菜和优秀蔬菜生产流通企业的宣传推介,支持龙头企业参加国内外举办的食品及相关展览活动。加强蔬菜生产加工企业有关人员的外经外贸知识培训,提高对外营销能力和水平。
(五)加快发展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切实加强蔬菜经纪人队伍建设,增强对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的生产服务、营销拓展和信息服务能力,提高蔬菜生产、外销的组织化程度和价格谈判能力,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蔬菜产业发展服务体系,提升以农民蔬菜专业合作为主体的蔬菜产业国际市场竞争力。支持有条件的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建设城市直销网点、社区连锁店和超市专卖场,推动农民蔬菜专业合作与大型超市、学校、餐饮企业等集团采购单位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
(六)加强出口蔬菜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菜牧渔各行业并重、产区检测与销区检测相衔接、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兼顾的质量控制基础设施,尽快形成对产地环境、投入品和蔬菜产品全面监控的质检体系。建立严格的检验制度,提高蔬菜质量安检人员素质,加快培养一批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检验人员。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制度,继续开展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与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名牌发展战略,争取更多蔬菜产品成为国家级名牌产品。切实做好蔬菜出口基地认证和原产地标记保护工作,推动更多的蔬菜生产流通加工企业获得国外质量许可证、检疫注册和卫生注册。
三、切实加强对蔬菜出口和蔬菜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蔬菜产业发展的领导。各级政府和各级农业部门要把蔬菜产业发展提上日程,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增加投入、创新机制,坚持“一手抓面袋子、一手抓菜篮子”,在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认真抓好蔬菜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切实履行服务“三农”职能,为菜农生产经营和蔬菜出口提供优质、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