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汇总全市监测数据形成年度报告,经市爱卫办批准后上报省爱卫办。
5、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资料属于国家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系统的一部分,未取得主管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不得擅自公布或发表监测信息资料。
五、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参加监测的实验室应采取从现场调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的质量保证措施;建立严格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对实验室所用仪器、器械和标准进行定期校准;除定期的实验室间质量控制外,各监测实验室要进行实验室内的质量控制;建立监测数据的审核检查检查制度。具体质量控制操作严格按照“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质量控制手册”要求执行。
六、技术档案管理
市、项目区县疾控中心应详尽记录项目内容和进度并建立档案。内容包括:采样单、现场调查表格、原始检测记录、监测报告、项目工作进度等相关资料,以备省、国家督导检查。
七、督导评估
市爱卫办负责组织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力量对项目区县开展检查考核,进行抽检比对。项目完成后,市爱卫办组织评估验收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组织管理、目标完成情况、中央资金分配及使用等进行终期评估,并完成评估报告。
附表1:山东省农村集中式饮水安全工程基本情况
附表2:山东省农村集中式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结果报告表
附表3:2009年监测防病改水工程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表1
山东省农村集中式饮水安全工程基本情况
所属地区:
县(市、区) 监测单位:
监测点编号:□□□□□□ □ □ □□
1、年度:
2、详细地址:
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
3、水源类型:
地面水:江河□ 湖泊□ 水库□ 沟塘□ 溪水□ 其它□
地下水:深井□ 泉水□ 浅井□
4、供水方式:完全处理□ 沉淀过滤□ 仅消毒□ 未处理□
5、消毒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