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
②毒理学指标:砷、氟化物、硝酸盐。
③细菌学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
④与消毒有关的指标:应根据水消毒所用消毒剂的种类选择监测指标,如游离余氯、臭氧、二氧化氯等。
--高砷饮水:当监测发现高砷饮用水时,需要在15天之内重新抽样监测确认,经过观测后方能确认“高砷饮水”。
--高氟饮水:当监测发现高氟饮用水时,需要在15天之内重新抽样监测确认,经过观测后方能确认“高氟饮水”。
三、组织管理
成立淄博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监测项目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
(一)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肖洪涛
成员:张新明、郭 平、张殿平、孙红霞
(二)项目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张新明
办公室副主任:郭 平
成员:张殿平、孙红霞、张启光、李 平
(三)技术指导组:
组长:郭 平
副组长:张殿平 孙红霞
成员:王 勤、杨光宏、张启光、李 平
四、职责与分工
1、市爱卫办为项目管理单位,市卫生局、爱卫办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技术指导单位,负责对项目区县进行抽检和质量控制,开展人员培训和监测资料收集、统计分析、阶段总结、区县上报数据审核和全市报告编写等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开展全市(国家级监测县张店区、沂源县除外)的农村饮水安全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样采集、检测和现场调查工作。各有关区县爱卫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配合市疾控中心水样采集、检测和现场调查工作。
2、各国家级监测县(张店区、沂源县)卫生局、爱卫办负责本区县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各国家级监测县疾控机构负责开展本区域的农村饮水安全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样采集、检测和现场调查工作,监测结果数据要先上报市疾控机构审核。
3、市及各国家级监测县疾控机构负责将枯水期和丰水期的监测结果数据分别于5月15日前和8月底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完成网络上报;附表1上报山东省疾控中心公共卫生所,附表2形成电子表格后发送到pyshife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