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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

  3.积极推动全市农村服务业发展,促进农村服务业做大做强;
  4.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农村服务业协调会议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农村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农村服务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农村服务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农村服务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农村服务业发展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农村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农村服务业发展情况。
  十六、服务业投资协调推进制度
  (一)服务业投资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王书坚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联系处室:市服务业发展局规划项目处。
  3.组成部门(12个):市城乡建设委、市统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监局、市物价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分析把握全市服务业投资形势,研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应对措施;
  2.研究提出增加服务业投资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服务业投融资机制,促进服务业投资结构优化升级;
  3.推动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吸引国内外资金投资我市服务业;
  4.及时了解掌握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有关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如期发挥投资效益;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服务业投资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服务业投资有关问题。
  2.服务业投资工作衔接制度。围绕服务业投资工作重点、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等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促进服务业投资增长的合力。
  3.服务业投资工作情况交流制度。定期召开服务业投资情况交流会议,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分析形势,明确任务。
  4.服务业投资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服务业投资情况。
  十七、服务业统计协调推进制度
  (一)服务业统计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王书坚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统计局。联系处室:服务业统计处。
  3.组成部门(30个):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市会展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经合办、市工商局、市旅游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司法局、市环保局、市档案局、青岛证监局、青岛银监局、青岛保监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邮政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协调、指导部门实施相应的统计调查,协调组织部分行业的统计调查;
  2.加强对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切实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地反映国民经济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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