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强 市创建办副主任、市爱卫办主任
马新春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王路平 市综合考核办主任
李彦君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晁 慧 市绿委办专职副主任
朱 刚 乌鲁木齐城投公司董事长
王魁梧 市大水业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宏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翟勤盈、贺海洋、樊新和、王晓鹏、秦继军、张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分工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园林绿化、市政市容、生态环境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项工作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做好“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做好辖区内次干道、巷道的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95%。
(二)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阶段工作
安排,做好宣传工作。
(三)市发改委:根据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积极争取建设资金。
(四)市建委:负责做好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对全市市政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建设监理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五)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园林绿化、林业建设和管理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规划及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对全市园林绿化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提供科学依据;做好全市苗圃建设规划;负责全市主干道绿化建设及道路绿地、公园绿地等园林绿化建设及项目资金的协调;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道路绿化普及率(%)≥9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00平方米/人。
(六)市农牧局:负责做好全市退耕还草等工作。
(七)市财政局:负责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拨付资金,确保绿化建设资金按时拨付,落实到位。
(八)市规划局:负责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蓝线、绿线,划定的城市绿线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在城市各类建设项目规划中,严格按国家标准留够绿地比例;划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建成区范围;做好《乌鲁木齐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的指导工作。
(九)市市政市容局:负责做好全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和管理、市政道桥设施管护、城市亮化等工作。城市道路完好率(%)≥95% ;林荫停车场推广率(%)≥6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