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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 强   市创建办副主任、市爱卫办主任
  马新春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王路平   市综合考核办主任
  李彦君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晁 慧   市绿委办专职副主任
  朱 刚   乌鲁木齐城投公司董事长
  王魁梧   市大水业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宏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翟勤盈、贺海洋、樊新和、王晓鹏、秦继军、张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分工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园林绿化、市政市容、生态环境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项工作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做好“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做好辖区内次干道、巷道的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95%。
  (二)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阶段工作
  安排,做好宣传工作。
  (三)市发改委:根据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积极争取建设资金。
  (四)市建委:负责做好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对全市市政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建设监理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五)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园林绿化、林业建设和管理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规划及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对全市园林绿化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提供科学依据;做好全市苗圃建设规划;负责全市主干道绿化建设及道路绿地、公园绿地等园林绿化建设及项目资金的协调;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道路绿化普及率(%)≥9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00平方米/人。
  (六)市农牧局:负责做好全市退耕还草等工作。
  (七)市财政局:负责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拨付资金,确保绿化建设资金按时拨付,落实到位。
  (八)市规划局:负责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蓝线、绿线,划定的城市绿线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在城市各类建设项目规划中,严格按国家标准留够绿地比例;划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建成区范围;做好《乌鲁木齐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的指导工作。
  (九)市市政市容局:负责做好全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和管理、市政道桥设施管护、城市亮化等工作。城市道路完好率(%)≥95% ;林荫停车场推广率(%)≥6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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