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
(苏发〔2011〕15号 2011年6月29日)
为全面落实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建设任务,着力提升社区建设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社区在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营造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加强我省城乡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社区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家园、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在城乡基层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社区在社会建设和党的组织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加显著,承担的社会服务和管理任务更加繁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功能更加突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发展基层民主、巩固基层政权,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城乡社区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强化服务,创新管理,推动社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美好江苏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正确把握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二)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率先”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积极推进社区建设理念、体制、机制、制度、方法创新,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服务和管理体制,着力提升社区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把全省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社区建设,不断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坚持依法自治,发展基层民主。深入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省情、尊重群众合理意愿的基层民主制度,提高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管理。牢固树立服务为先的理念,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大力提升社区为民服务水平。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提高社区教育引导群众、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