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1]8号)和国家工商总局《
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以法治工商建设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严格执法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制度,增强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工作,及时废止限制民营经济和阻碍贵州跨越式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提供基础性保障。完善科学民主依法的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和跟踪反馈机制,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行政指导,转变监管方式,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水平。继续完善和推行执法公示制、执法责任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强化执法监督和问责,切实增强执法监督效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畅通复议渠道,切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告知相对人复议救济途径,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强法制理论研究,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法制建设,健全法治工商建设的领导体制,加强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建立加强法治工商建设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法治工商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围绕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以及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面向社会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七、实施步骤
本方案从2011年开始实施,至2015年结束,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9月30日前。从2011年1月至9月30日,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成立或者调整充实本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办公室;二是认真制定本级“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计划或方案,并报上级局和当地普法办备案;三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1日-2015年。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当年的工作计划,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市局从2012年起,不定期对各区、县(市)局开展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