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①为2009年底数据。
第二章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坚持把实现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
第一节 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
继续将城乡就业工作作为各级“党政一把手”工程和民心工程,建立促进就业和提高收入相联系的目标责任制,强化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加大对就业的资金投入,形成公共财政保障、社会多元化投入的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逐步调整就业工作重点和就业资金支出结构,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贸易、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创新完善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综合性政策体系,建立起发展经济促进就业、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就业的机制。完善税费减免、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重点群体人员就业。实施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灵活就业的扶持政策。
第二节 通过加快经济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机制,在推进新兴产业发展中拓展就业新领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拓展就业空间。加快建设国内最大笔记本电脑生产基地、国内最大离岸数据开发和处理中心以及通信设备、高性能集成电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集群,逐步形成以信息产业为主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先进制造业支撑就业能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和农村服务业,积极发展健康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社区服务和家庭服务等生活服务业,提高就业吸纳能力。“十二五”期间,力争通过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330万个以上。
第三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大力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打造“创业重庆”,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助推微型企业发展。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优化创业政策环境。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加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健全创业公共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信息、咨询、指导、融资、研发、人力资源和跟踪扶持等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继续加强返乡创业示范区县(自治县)建设,打造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特色园区。弘扬创业精神,举办创业大赛,树立创业典型,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第四节 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积极促进青年就业,加强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畅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自主创业的就业渠道。实施高校毕业生“双证”制度和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积极促进转户居民就业,妥善解决转户居民的权益维护、社会保障、子女入学、住房保障、土地流转等问题,让其在城市“安居乐业”,真正实现稳定就业。加强劳务经纪人培训,优化劳务经纪人队伍,打造一批知名劳务品牌,进一步提高劳务经济质量。加强就业信息引导,搭建劳务信息对接平台,强化企业用工指导和职业培训,努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认真落实三峡库区后续工作规划,加大移民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创业引导、劳务输出和就业援助工作力度,促进库区就业形势进一步好转。建立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机制,完善面向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深入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就业村”行动,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
专栏3
充分就业行动计划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力争“十二五”期间增加就业岗位330万个以上。
创业促进就业推进行动:打造“创业重庆”,建设创业孵化基地100个,建设市、区县两级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推进返乡创业示范区县(自治县)建设工作,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特色园区。每年新增微型企业2万户,增加就业20万人以上。
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确保每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
转户居民就业促进行动:加强政府帮扶,实现需就业转户居民“转户1人、就业1人”。
三峡库区充分就业行动:加大对库区城乡就业工作的政策资金倾斜和帮扶力度,促进库区城镇调查失业率到“十二五”末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持平。
公益性岗位开发行动:政府出资每年购买公益性岗位1万个以上,有效解决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
“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就业村”创建行动:“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就业村”占比均达到80%,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
第五节 构建就业和失业调控机制
建立宏观政策就业效果评估机制,及时干预对就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宏观决策。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健全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建立失业统计报告制度,有效开展城镇调查失业率统计。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探索实行失业预警制度,建立健全失业预防和调控机制。加强危机状况下失业风险的预防和有效调控,鼓励企业切实履行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增强就业的稳定性,提高就业质量。
第三章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平衡好用人单位利益、群众权益和公共财政承受能力三者关系,不断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
第一节 加快完善统筹城乡社会保险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
社会保险法》,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推进制度整合和城乡衔接,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逐步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体系。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国家部署,探索机关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加快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强化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建立健全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逐步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生育保障制度。制定优惠鼓励政策,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等社会机构提供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