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淄卫办字[2009]111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做好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全市和谐稳定局面,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元旦、春节期间是集体聚餐活动的高峰,也是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高发时期。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增强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科学措施,认真查找食品安全隐患,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节日期间饮食安全。

  二、突出重点,严格监管。要围绕元旦、春节期间重要会议、庆祝活动和广大群众出游、聚餐活动,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大对节日聚餐较多的大、中型餐饮单位、旅游景点周边、城乡结合部的农家乐、小餐馆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大型聚餐活动审报制度,督促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落实食品和食品原料查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依法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要求,严防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及时进行调查和取证,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

  三、有效应对,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要根据本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特点,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妥善处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要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加强应急值守,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市卫生局。

  联系人:张琰,电话:2777861,传真:2770526,邮箱:zbwsjfjk@126.com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