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转发鲁爱卫字[2009]13号、15号文件的通知
(淄爱卫字[2010]2号)
各区县、高新区、大企业爱卫会,有关单位:
日前,省爱卫会下发了《关于命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的通报》(鲁爱卫字[2009]13号)和《关于命名省级卫生镇(乡)、村、户的通报》(鲁爱卫字[2009]15号),分别就去年创建省级卫生镇、村、户和先进单位情况进行了通报,对今后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现将两个文件转发给你们,望以此为激励,做好2010年创建工作,推动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创建省级卫生镇、村、户和先进单位活动是爱国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树立全民卫生意识、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县、各单位要不断总结经验,巩固创建成果,按照“坚持标准、重在质量、示范带动、动态管理”的原则,严格标准条件,提升创建水平,确保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为保障群众健康做出积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