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定期沟通制度,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定期医患沟通至少包括4个环节,门诊沟通、入院沟通、住院期间沟通、出院时沟通。患者手术前和患者病情、治疗方案等有变化时,以及紧急情况下要随时沟通,并在病历中做好记录。医院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措施,做好患者从入院到出院全过程的医患沟通服务。医务人员要自觉遵守行为规范,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微笑服务,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为患者提供人性化的医疗卫生服务。
患者入院12小时内,病房工作人员进行入院宣教,告知患方初步诊断、可能的病因或诱因、诊疗原则、进一步检查内容、饮食、休息及注意事项;重症急诊入院患者在办理入院手续的同时,应立即展开诊疗抢救,2小时内完成医患沟通,病危者除应向家属告知病情外还应书写危重告知书,危重告知书中应有病情简要介绍、拟采取的抢救措施及预后等内容,并有患方同意治疗的意见和签字。患者住院期间,医护人员应认真向患方介绍疾病进展及预后、主要诊疗措施、取得的预期成效、拟行诊疗方案、需要患方配合事项。要通过召开医患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主动征求患方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患者住院期间,医务人员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在进行手术、麻醉、输血、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以及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时,应当获得患者及家属书面知情同意;在患者病情变化时、变更诊疗方案、高值医用耗材、贵重药品使用、发生欠费、术前术中改变手术方式以及超医保范围药品、项目使用时,根据患者病情、患方文化程度及要求的不同,由不同级别的医护人员采取适当方式随时进行沟通,保证诊疗工作顺利进行。患者出院时,应向患方说明在院诊疗情况、出院医嘱及出院后注意事项;各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专门机构或人员对已出院的患者采取电话回访、信件回访、登门回访的方式进行沟通,了解病人出院后的恢复情况,对病危患者出院后用药、休息等提供康复指导,出院回访率≥70%。
门诊导医、挂号、咨询人员、医师要强化沟通意识,履行告知义务,要充分了解患者的心理状态,适应不同年龄、不同层次患者的需求,与患者建立一种相互信任的关系。门诊医师要依照首诊医师负责制度规定接诊,将初步诊断、拟行诊疗措施及其必要性和依从性等情况进行告知,征求患者意见;急诊室对遇有意外事故等情况无家属陪同的患者,应及早设法通知患者家属,并向医院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