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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2007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候选人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2007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候选人的通知
(豫科成〔2008〕6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跨越发展战略,表彰奖励在科技创新中做出杰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建设创新型河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07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推荐方式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实行限额推荐。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可各推荐1位候选人(超额推荐无效。推荐单位和推荐名额见附件)。
  二、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近年来,在科技创新中取得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提出了新理论、新学说,引起该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创造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国内外处领先水平;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以上、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以上、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等科技成果,为获奖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其水平和成就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
  (二)致力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现了技术跨越,支撑和引领了产业发展方向,推动科技进步的作用特别巨大,取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特别显著,对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特别重大。
  (三)热爱祖国、热爱科技事业,活跃和工作在科技工作第一线,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工作,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治学严谨、实事求是、学风正派,在科技界享有很高声望。
  三、推荐材料申报要求
  (一)候选人须按照统一格式填写《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推荐书》(请从河南科技网http://www.hnkjt.gov.cn/ 下载); 推荐书的填写要规范、完整、准确,一式三份。
  (二)候选人从事的工作或获得的成果涉及国家机密的,需经有关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推荐的证明。
  (三)推荐单位要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意见。各省辖市要加盖市人民政府的公章,省直各推荐部门或单位要加盖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公章,于6月30日前上报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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