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十届河南省科技情报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我省科技情报(信息)机构在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贡献、出成果、出人才,调动广大科技情报(信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7-8月开展第十届河南省科技情报成果评审工作,并成立“第十届河南省科技情报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应按照《河南省科技情报成果评审和奖励办法(试行)》要求,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和本单位的科技情报成果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
二、科技情报成果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统一于2008年8月6-8日报送至第十届河南省科技情报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
三、第十届河南省科技情报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于2008年8月下旬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省科技厅审核批准后,颁发奖励证书。
四、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郑州市政六街3号
联系电话:0371-65995234
联 系 人:黄岩岩、李昊、肖瑞兰
附件:1、河南省科技情报成果奖申报评审表(略)
2、申报要求
二00八年七月七日
附件2、
申报要求
一、评审范围
1、为编制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确定科研、生产方向,制订技术规范、标准,针对领导决策科学化和宏观科技管理等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2、为科技创新,企业技术改造,确定重要科研和技术攻关项目,攻克科研、生产技术难题,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技术引进、消化,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对外科技和经济合作交流等提供科技情报(信息)服务,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利用各种渠道及时掌握国内外科技创新和科技发展动态,根据实际需要,最大限度地搜集相关专业信息,尽快进行加工、传递、报道,并有反馈检索价值的翔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