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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对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对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代管单位,省知识产权局:
  为全面完成《省科技厅2008年度党风建设责任目标》(豫科党〔2008〕13号)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决定对200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履行职责情况
  1.领导班子负全责。主要督查各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的情况;了解掌握党委(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否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2.主要领导负总责。主要督查单位主要领导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看是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主要督查“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情况:分管领导对所分管单位的廉洁自律工作是否了解;班子成员之间是否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二)完成主要任务情况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
  2.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八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情况;
  3.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干规定》情况;
  4.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情况;
  5.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开展科技为民服务活动情况;
  6.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廉政勤政制度体系情况;
  二、督查方式方法
  (一)单位自查。由各单位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
  (二)组织抽查。厅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附件一),对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主要采取听汇报、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通过查阅有关文件、通知、记录、资料和填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调查问卷》(附件二)等,了解和掌握开展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苗头,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抽查结束后,对自查、抽查情况予以通报。
  三、督查时间
  各单位自查于7月20日前完成,请于7月22日前将自查情况送交厅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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