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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好一满意”活动宣传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好一满意”活动宣传工作的通知
(冀卫医〔2011〕82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推动“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在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广泛深入开展,各地、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三好一满意”活动宣传工作,切实将活动宣传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积极谋划,扎实开展,确保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是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各地、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专栏、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和工作简报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实时动态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对活动中的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让人民群众更全面、更准确、更快捷地了解“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同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切实加强对外宣传。各地、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及时向新闻单位提供活动最新进展、重要举措、典型人物及事迹、显著成效等情况,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形式,大力宣传报道,为活动顺利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是及时上报活动情况。各地、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确定负责宣传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员,专门负责活动进展情况报送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活动进展情况及典型经验、做法报送省卫生厅医政处(提供文字材料的同时要附有影像资料)。省卫生厅将各地、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纳入“三好一满意”活动考核评比和优质医院评选的重要内容,定期通报信息报送情况;同时,在省卫生厅网站开辟活动专题,实时动态刊发各地、各单位活动进展及典型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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