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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08年度职称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08年度职称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
  根据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实际,我们对原《河南省工程系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和《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河南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请按照修订后的申报、评审条件,认真准备参评材料。
  2008年8月19日,省职改办召开了全省职称工作会议,对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厅实际,现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事业单位结构比例审批,办理时间:9月1日-9月12日;
  2、外语免试审批,办理时间:9月1日-9月12日;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办理时间:9月16日-9月25日。
  二、申报材料及办理程序
  1、事业单位结构比例审核
  (1)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中《结构比例管理方式一》填写相关数据(具体操作办法见河南省职称网)。
  (2)打印《事业单位结构比例审批表》一式四份,同时上报各单位进行结构比例审批时所需提供的电子文件,一是单位信息库文件(文件名为dw.txt),二是人员信息库文件。
  (3)提供上年度的《结构比例审核表》及人员变动的有效证件、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新增和减少人员名单。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和已聘任数均以当前的数字为依据。(表中拟设岗位和结构比例大于上年度时,应写出报告,说明需增加结构比例的理由)。
  (4)人事处进行初审汇总后,统一到省职改办办理审批手续。
  2、外语免试审批
  (1)按照《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7]10号)文件精神,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第(六)、(七)、(十一)、(十二)、(十三)条的人员,填写《河南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报厅人事处审批。
  (2)符合其他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不再办理外语免试审批手续。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同时报送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
  (3)人事处经过初审汇总后,统一到省职改办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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