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广播影视和动漫产业。以大力提升广播影视引导力、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加大广西电视台、广西电台节目在区内、国内的覆盖,打造一批名牌节目、栏目。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广播影视内容产业,积极推进“广西广播影视剧创作生产繁荣工程”,切实加强对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等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的领导、引导、扶持。加快广西电影制片厂影视制作生产大楼和广西电视台新媒体大楼工程建设,整合力量做强做大广西电影产业。以广西电影制片厂和广西电视台为龙头,每年创作生产一批反映时代特点、弘扬时代精神、彰显广西形象,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广播影视剧作品。加快广西城市电影院线建设和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建设,到2012年基本完成全区地级市数字影院建设改造任务,到2015年基本完成全区县级市和有条件县城的数字影院建设改造任务。加快广西卫视高清电视发展,大力发展新媒体业务,努力增强我区广播影视产业整体实力。面向国内外市场,推进专业化制作、集约化经营、集团化管理、规模化发展。建设、命名一批影视剧拍摄基地和外景地。建设南宁动漫城、柳州动漫游戏产业基地、桂林动漫研发制作基地,充分发挥基地孵化、提升、集聚、创新四大功能,培育新兴企业,吸引国内外优秀企业,推动本地资源与外来企业、资金、项目相结合,促进动漫产业“产、学、研、服”一体化发展,大力提升广播影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打造广播影视知识产权服务和交易平台,培育广播影视知识产权产业。支持动漫游戏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密切合作,提升其研发能力、创意水平和队伍素质。鼓励原创产品的研发制作,鼓励开发以广西文化资源为内容的动漫游戏产品,形成动漫游戏产品生产、输出和转化的产业链。推动动漫图书、报刊、电影、电视、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舞台剧和动漫新产品的开发与生产。鼓励文化企业生产制作与动漫形象有关的服装、玩具、电子游戏等衍生产品。建立动漫原创产品评选、奖励和推广机制,积极支持动漫原创产品推广活动,培养引导公众的创意兴趣和消费习惯。
4.文博和会展节庆业。依托各类美术、工艺、文博场馆,打造产业链。加大投入力度,引进先进技术,推动我区文博信息业和文物复(仿)制业快速发展。加大政府投入,加快会展场馆建设。运用市场机制,强化产业运作,促进会展业快速发展。大力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支持办好桂林山水文化旅游节、柳州国际奇石文化节、河池铜鼓山歌艺术节、北海国际珍珠文化艺术节、钦州国际海豚文化节等地域特色文化节庆和壮族歌圩节、瑶族盘王节、苗族跳坡节、侗族花炮节、仫佬族依饭节、毛南族分龙节、回族古尔邦节、京族哈节、彝族跳弓节、水族端节、仡佬族吃新节等民族特色文化节庆。以南宁、桂林、北海等为基地,积极承办国际性、全国性重大会议、展览和赛事,拓展我区会展业发展空间,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会展业的发展水平。
5.创意设计和广告业。着眼于将南宁建设成为“创意之城”的目标,开展富有广西元素的工艺品、民族时装、建筑装饰、广告设计、特产包装等多种创意设计活动,以此提高广西产品的文化附加值。引导企业高度重视品牌设计、企业形象设计、信息设计、产品设计,加强工业设计服务、建筑及环境设计服务、时尚设计服务、手工艺品设计服务、服装设计服务、产品包装设计服务等各种服务,为第一、二、三产业做大做强提供文化支撑。围绕广西七大支柱产业的发展,在产品设计、技术开发、新品开发、广告营销等方面配套跟进。运用高新技术,融入美学、环境学等因素,通过设计创新和改进,实现新产品的开发,提升广西设计技术和创意水平。针对不同门类的设计产业,鼓励高等院校开设相应的设计教育专业,鼓励学生学习创新的思维、方法,培养有创新意识的人才。鼓励本土设计师参与国内外的行业交流活动,大力开拓国内国外市场。推进广告业的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广告质量评价体系、广告效果监测体系及市场调查网络,不断提高广告服务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水平,为提升我区的企业形象和打造名优品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