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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卫生局委员会、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法治淄博”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的实施意见


  6、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提升工作成效。紧密结合卫生中心工作,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宣传主题、宣传重点,以保护人民健康、促进卫生法治建设为目标,积极组织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利用各种法律颁布实施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其他重要节日,开展各类主题活动,特别是要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律知识培训班和法律知识咨询服务,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为卫生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在各项宣传教育活动中,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参与,扩大宣传影响和覆盖面。

  三、工作步骤

  市直卫生系统“法治淄博”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从2010年6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6月上旬)

  市卫生局及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分别召开会议,对“法治淄博”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动员安排。制定实施方案和卫生系统“法治单位”建设考核标准,把责任层层分解,责任明确。编印《淄博市卫生系统“法治淄博”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简报》,在所属网站开辟“法治淄博”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宣传专栏。

  2、组织实施阶段(6月中旬至11月)

  按照中共淄博市卫生局党委、市卫生局制定的《“法治淄博”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活动重点,丰富活动载体,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宣传本单位工作动态,大力开展典型培育、宣传和推广工作,推动“法治淄博”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深入开展。

  3、总结考评阶段(11月至12月)

  各单位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对活动目标任务进行自我对照检查,量化活动成果。市卫生局“法治淄博”领导小组依据考评标准,组织检查验收。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法治淄博”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程,与深化“法律五进”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专题研究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和针对性、实效性,周密计划安排,建立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法治淄博”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的领导,市卫生局成立全市卫生系统“法治淄博”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法治淄博”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重要事项,组织督导检查验收,对活动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表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淄博”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的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法治淄博”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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