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卫生局委员会、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法治淄博”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的实施意见
(淄卫党字[2010]24号)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党总支:
为全面践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法治化进程,市委、市政府确定2010年在全市开展“法治淄博”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淄博”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的意见》(淄办发[2010]9号)要求,结合市直卫生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法治淄博”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设“法治淄博”,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顺应全国、全省法治建设大趋势的现实需求,对于提升固本强基维稳工程成效、保障我市内涵发展战略贯彻实施、推进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开展“法治淄博”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是在我市多年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上,把学法用法工作向实践操作层面的进一步推进,是法治实践活动的进一步深化和提升。开展“法治淄博”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有利于使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有利于规范、促进和保障各项事业更好地纳入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内涵发展的轨道。今年是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键年,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法治淄博”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把党和政府关注民生的政策落实好,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维护好,不断开创全市卫生工作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和任务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紧密围绕建设和谐卫生的总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水平,共建和谐卫生”为主题,以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和各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和公正监督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自觉性,努力解决影响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各类问题,为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淄博营造良好的卫生法治环境。
(二)重点任务
1、 紧贴中心工作,切实加强法治理论学习。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为载体,进一步强化法治理论学习,将法治理论学习列入卫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紧紧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个中心,把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全市“法治淄博”建设中去,融入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中去,服务全市稳定大局,构建和谐卫生。重点抓好“四个结合”: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认真专业务实”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与“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卫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为构建和谐淄博营造良好的卫生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