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从组织机构、制度建设、责任制落实、安全投入、教育培训、装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严格对应评定标准要求,建立完善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结合工艺流程、岗位特点,特别是危险工序的特殊要求、标准和规范,制定岗位、专业、企业达标考评办法和制度。要建立完善以企业专家或技术骨干为主体的标准化建设检查机构,形成领导负责、企业自查、专业互查、定岗考评的安全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
今后五年内,着力在全省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其中:煤矿要在201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非煤矿山和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下企业要在2015年底前实现达标。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标准,广泛发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加快制定完善本行业(领域)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体系。对于国家尚未出台行业标准规范的行业(领域),要抓紧制定我省的行业评定标准和考评办法;已有行业规范的,要按照《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已达标企业要按照新规范进行等级认定。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上的要求,鼓励本地区、本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以典型示范,逐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开展。要及时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完善制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沿着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使标准化建设真正成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行业管理,杜绝事故发生的支撑和保障。
(二)制定方案,有序推进。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标准化创建工作任务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标准化达标创建任务量化、细化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单位于7月底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报省安委会办公室。要按照“保证质量、循序渐进、全面开展”的要求,选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率先开展标准化建设达标活动,坚持质量与数量并重,由点到面,稳步推进,做到成熟一批、考评一批、公告一批、授牌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