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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关于临海市东城水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临海市东城水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投资〔2011〕754号)


临海市发改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临海市东城水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临发改投资〔2011〕40号)、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可研报告及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环境评价等附件收悉。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受委托进行咨询评估,并提出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浙规划院咨〔2011〕58号)。经研究,现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临海市东城水厂一期工程供水能力5万吨/日,目前最大日供水量已达到5.4万吨/日,二期工程建设迫在眉睫。本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临海市区域供水平衡能力,保障供水安全,对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项目建设符合《临海市域给水工程专项规划》。项目建设是必要和迫切的。
  二、项目供水范围和建设内容
  项目供水范围为临海市中部地区,包括大田街道、邵家渡街道、大洋和老城区、汇溪、东塍、汛桥等。
  在现有一期工程的基础上,扩建供水规模5万吨/日净水厂1座,配套建设配水管网26.28公里,中途加压泵站1座。
  三、项目净水工艺和水源
  净水工艺为常规处理工艺,即平流沉淀、折板絮凝、V型滤池处理。出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要求。
  项目供水水源为牛头山水库。
  四、项目选址和用地
  净水厂选址于临海市邵家渡街道赤水村,现东城水厂二期工程预留地块,拟用地0.8427公顷。
  五、节能、环保和招投标
  可研报告提出的项目节能措施基本合理,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请按照节能审查意见,认真落实相关措施。
  可研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请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认真落实相关措施。
  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等,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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